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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(示范文本)的通知》的通知

陕建发〔2021〕1008号

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,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,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,韩城市、神木市、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:

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,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-2020-0216),现将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(示范文本)的通知》(建市〔2020〕96号)转发你们,请抓好贯彻落实。

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应认真组织学习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(示范文本)》,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贯彻活动。各地要把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作为建筑业改革的重要任务,积极鼓励建设单位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实施项目建设,深入宣传,提高社会认知度。

附件: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(示范文本)的通知》(建市〔2020〕96号)(请登录以下网址自行下载http://www.mohurd.gov.cn/wjfb/202012/120201208_248376.html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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